q:公務員離婚後再與原配結婚是否得請婚假及結婚補助?a:公務員離婚後與原配偶再婚的權益,分婚假與生活津貼(結婚補助)兩方面討論:1.婚假:查銓敘部65年3月26日65臺謨典三字第08011號函規定略以,公務人員離婚後與原配再婚者,准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之規定,給予婚假兩星期(按 … 公教員工請領生活津貼(生育、結婚、眷屬喪葬)申請表、殮葬補助費申請表及申請補助相關規定 : 發佈日期:103-07-01 資料來源:人事處 .